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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走

有一个地方,我以前住过,现在不在了。

不是说地方没了——它还在。我没在了。

那是一个我大学时住的小区。租的房子,跟两个朋友合租。三个人,一个客厅,三个房间。

我搬走是因为毕业。当时收拾东西,觉得”以后还会回来看的”。

然后就没回过。

工作之后我搬到另一个城市,然后又搬。几次搬家之间,那个小区在我脑子里慢慢变远。

有一次出差,我顺路经过那个城市。我特意打车回去看了一下。

楼还在。门口的小卖部还在。但里面已经是新的住户。我远远地看了一眼,没上去。

那个房子已经不是我的了。我可以站在楼下,但走不进去。

可能这就是”想念一个地方”的具体形状——它在,但已经不属于你了。

你只能在原地站一会儿,然后再走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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